为什么血管瘤在不同医师看会有不同诊断名字?

  • 雷少榕主任医师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整形外科

不少患者诉说在就诊过程中,不同医院或科室医师给出的诊断不同,这是因为不同医师获取血管性疾病知识的来源不同。

长时间以来人们对于脉管性疾病采用的是形态学分类的方法,将这类疾病分为毛细血管瘤、海绵状血管瘤、蔓状血管瘤等,这种分类方法将形态相似的不同疾病放在同一个诊断下,不利于区分治疗。1982年,Mulliken首次提出基于血管内皮细胞生物学特性的分类方法,将此前传统意义的“血管瘤”( Vascular anomalies)重新分为血管瘤和脉管畸形,并阐释了两者最本质的差别,即血管肿瘤存在血管内皮细胞的异常增殖,而血管畸形则无此现象。该观点被广泛认同,从而成为现代分类的基础。

1992年,国际血管瘤和脉管畸形研究学会(The 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the Study of Vascular Anomalies, ISSVA )在匈牙利布达佩斯成立,并在1996年制订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分类系统,成为国际上各学科交流的共同分类基础。 2014年4月,在澳大利亚墨尔本召开的第20届ISSVA大会上,提出对ISSVA分类的全面修订草案,并于2015年发表。

目前医学生教材及大多数皮肤科、整形科等学科专著仍采用的是形态学分类的方法,这是大多数医师获取血管瘤知识的来源。专门从事血管性疾病治疗和研究的医师均会采用生物学分类的方法诊断,因此同一种疾病可能会有不同的称呼,如生物学分类方法下最常见的婴幼儿血管瘤在形态学分类的方法下可能会根据形态被诊断为“草莓状血管瘤”、毛细血管瘤、海绵状血管瘤及混合血管瘤等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