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血管瘤的治疗选择
婴幼儿血管瘤是最常见的血管瘤类型,旧的形态学分类可能会将其诊断为“草莓状血管瘤”、“海绵状血管瘤”、“混合性血管瘤”等名字,但其最最重要的特点是有快速的增长史,据此可以与毛细血管畸形及静脉畸形相鉴别,在此期其生长速度大大超过患儿的生长比例。对于婴幼儿血管瘤治疗的手段众多,包括口服药物、外涂药物、激光治疗、注射治疗、冷冻、同位素贴等等,部分治疗必然带来毁容的的瘢痕已不再推荐使用,如冷冻、同位素贴等治疗。undefined
注射治疗有效率尚欠佳,有疼痛及组织萎缩等一些并发症,尤其是近年平阳霉素等注射治疗后组织发育迟滞畸形的报道让人们认识到这一治疗需合理慎重。
2008年以来普萘洛尔对婴幼儿血管瘤良好的治疗作用得到普遍认同和推广,其有效率可达98%以上,成为婴幼儿血管瘤治疗的一线用药。
适应症:1岁以内的婴幼儿血管瘤疗效较好。
禁忌证:
(1)对β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过敏者。
(2)支气管哮喘、气道敏感性疾病、通气困难或其他肺部疾病者。
(3)严重心脏疾病,包括心源性休克、窦性心动过缓、低血压、且II-III度房室传导阻滞、心力衰竭者。
使用前检查:常规检测患儿血常规、心肌酶、肝肾功能、甲状腺功能、心电图、胸片、心脏彩超、心率、血压和血糖,测量患儿的体重及其他生命体征等全面的体格检查。
用法:治疗起始剂量为每天1.0 mg/kg/日,分2次口服。首次服药后观察患儿有无肢端湿冷、精神萎靡、呼吸困难和明显烦躁等现象。如患儿能够耐受,首次服药12h后继续给药,剂量仍为0.5 mg/kg。如患儿仍然无明显异常,第2天增量至每天1.5 mg/kg,分2次口服,并密切观察。如无异常反应,第3天增量至每天2.0 mg/kg/日,分2次口服,后续治疗以此剂量维持。服药期间定期复诊,服药后的前3个月4周复诊一次,3个月后可6-8周复诊一次,每次复诊应复查生化、心脏彩超及局部B超,以评估不良反应及疗效,若出现心肌损害、心功能受损、喘息、低血糖等情况,应对症治疗或由相应科室会诊,在此期间,普蔡洛尔剂量应减半,不良反应严重时需停用。
用药期间可以正常接种疫苗,对于过敏体质患者,建议预防接种前停药1-2 d。如因感冒出现高热(>38.50C )、咳嗽,或者出现较严重的腹泻,需暂时停药观察,待痊愈后继续服药。出现其他特殊情况,需随时复诊。
停药:口服普蔡洛尔瘤治疗婴儿血管瘤无确切停药年龄限制.4岁以内均可用药.瘤体基本消退(临床及B超结果),可考虑在1个月内逐渐减量至停药。因为可能会出现停药后复发现象,服药疗程通常会超过1年,停药年龄经常会延续到15月龄以上。
外用药物中β受体阻滞剂类,如普蔡洛尔软膏、噻吗洛尔乳膏、噻吗心安滴眼液、卡替洛尔滴眼液等有较好疗效。尤其适合浅表型婴幼儿血管瘤,副反应较口服药物少,门诊使用安全。用法及疗程:外涂于瘤体表面,每天2-6次,动态观察患儿血管瘤大小、质地、颜色等变化及不良反应,持续用药3-6个月或至瘤体颜色完全消退,通常用药第2-3个月疗效最为明显。
激光治疗:常用于浅表型婴儿血管瘤增殖期抑制瘤体增殖,血管瘤溃疡、消退期后减轻血管瘤的颜色或毛细血管扩张性红斑。595激光优于585.激光治疗能多次重复进行,但治疗并无病灶选择性,对深部病灶无法抑制其生长、治疗次数较多、治疗时疼痛、术后色素沉着及少数瘢痕形成等问题,有待于临床实践中进一步解决。总而言之,激光治疗仅限于处理浅表血管瘤、溃疡病灶和消退期遗留的血管扩张,激光治疗以不形成新的皮肤损伤为前提。